申办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资质
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与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避免因生活污水直排而导致的农村水体、土壤和农产品污染,确保农村水源的安全和农民身心健康,笔者建议:
一是对拟建污水处理站做足准备工作,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特点、自然地理条件和环境目标不尽相同,要因地制宜确定各乡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技术路线,使生活污水的处理实现无害化和资源化。
比如,在一些村庄分布密集、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农村地区,高效强化的微动力生态处理集成技术与设备具有很大的技术经济优越性。再比如,其他集中供水的乡村地区,则可根据其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水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通过改造农村的河道、水塘和湿地,构建适度强化的无动力复合生态处理集成系统;这些集成技术和设备因其低成本、高效率、无动力或微动力等显著特点,具有在集中供水条件下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潜在优势。同时,提前做好污水处理厂地址选择、设计规模等方面的资料准备工作,确保申报工作尽早落实。
二是严格把关,提高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质量。
目前小型污水处理装置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一些地方甚至存在恶性竞争现象,而且设计不规范,缺乏统一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标准,为将来的运行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和隐患。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充分论证并提出针对分散性污水处理的技术标准、设计规则与操作规范,使工程设计标准化和运营管理规范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协助处理好配套设施修建、用地选址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加快工程进度。
三是协助管理运营,提升管理效能。地方政府应采取措施协助乡村污水处理站做好人员培训、资费标准设定、费用收取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乡村污水处理站运营顺利,实现效能最大化。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达标排放。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通过定期检查、接受群众举报等途径,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乡村污水处理站日常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其运行规范、达标排放,让农村环保工程真正发挥作用。